河北石家莊市檢察院今天通報兩起貪賄案件案情,其中,原邢臺市委書記王愛民在任廊坊市市長、邢臺市委書記的十年間,為他人在項目建設、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幫助,收受他人給予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900余萬元,另有3300余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原河北省民政廳廳長古懷璞在擔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府駐京辦事處主任、河北省民政廳廳長的十年間,在退役士兵安置、干部調整、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提供支持和幫助,收受他人給予財物折合人民幣1238余萬元。目前,兩起案件已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尚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周宵鵬
早前報道:
河北邢臺原市委書記王愛民被雙開
據河北省紀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準,河北省紀委對省委委員、邢臺市委原書記王愛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愛民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yè)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省委常委會議討論,并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王愛民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愛民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河北省紀委)
王愛民簡歷:
王愛民,男,漢族,1958年1月生,河北南和縣人。1991年3月入黨,1975年1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理學碩士。
1975年1月在南和縣一中校辦工廠工作,1978年3月在河北機電學院自動化系電機專業(yè)學習,1982年7月任石家莊煤礦機械廠助理工程師;
1987年7月任河北省省計經委工業(yè)處干事、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2年8月任河北省省計經委長期規(guī)劃處副處長,1996年10月任省機械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1998年11月任河北省邢臺市副市長,期間于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管理經濟學專業(yè)學習,
2003年3月任河北省省科學技術廳廳長、黨組書記,
2003年12月任河北省廊坊市委副書記、政府代市長,
2004年2月11日在廊坊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當選為廊坊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1年12月任邢臺市委書記
鄭云龍律師執(zhí)業(yè)于內蒙古紅城律師事務所,是赤峰誠遠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首席合作律師。赤峰刑事(毒品)犯罪辯護律師;草原狼刑辯網絡公益學院(赤峰)毒品犯罪辯護研究中心主任;草原狼公益戒毒禁毒志愿者聯(lián)盟成員;赤峰政府采購專家?guī)旆蓪<摇?span lang="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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